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诗教中国”演讲大赛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和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者须围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篇章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开演讲。参赛者可自行选题,也可选择以下主题:
1.经典中的智慧与力量。可通过经典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运用,阐释其中蕴含的时代启示。
2.经典中的成长与担当。可从经典文本出发,联系个人成长经历、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讲述经典如何启迪思维、塑造品格、激励担当。
3.经典的学习与体会。可分享学习经典、运用经典的路径、方法与实践案例,阐发对经典的理解、传承与创新。
4.经典中的家国情怀。可挖掘经典中蕴含的家国情怀、道德修养、奋斗精神等,结合实际,展现经典“典”亮人生、“典”耀未来的生动故事。
演讲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生动、感情真挚。演讲文本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引用经典比例不超过20%并注明出处。
(二)形式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参赛作品,且为2026年新录制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教师组、社会人员组视频长度为8分钟以内,学生组视频长度为5分钟以内。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参赛者须全程出镜。视频须一镜到底,不得剪辑、拼接,可适当配乐。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组别等信息(不可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地图。不得出现与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初选(2026年6月15-6月26日)
各二级单位鼓励教师、学生(含研究生)积极参赛,根据内容和形式要求开展初评,并择优限额推荐。在职教师人数50名以上的学院推荐教师参赛作品不超过2项,不足50名的学院则推荐作品1项;在读学生人数1000名以上的学院推荐学生(含研究生)作品不超过2项,不足1000名的学院则推荐作品1项。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26日15:00前将参赛视频及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指定邮箱634205201@qq.com。
(二)学校评选(6月27日—7月5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审议。
(三)市级推荐(7月6日—7月10日)
推荐参加市级比赛的作品原则上从校级优秀作品中产生,不再另行组织评选。我校教师组(含在站博士后)限额推荐1人,大学生组(含研究生)限额推荐2人,留学生组(在华外国留学生)限额推荐1人。
拟推荐选手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诗教中国”演讲大赛的通知》和教务处要求集中上传作品及作品汇总表(注意与选拔赛不同)。
五、奖项设置
校级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组别参赛作品总量的50%。
六、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赛事组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发动师生参赛,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比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三峡科技大学教务处,李振华,023-58105942;
重庆三峡科技大学必赢线路检测,周长慧,023-58130601。
重庆三峡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15日